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以各基础教育学段的教师专业标准、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毕业要求逐条分解与落实情况、学生毕业时毕业要求逐条达成情况等作为评价依据,根据《beat365英国官网师范类本科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评价责任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1、评价责任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评价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评价工作小组组长,主要成员包括书记、教学副院长、学院教学督导、专业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及行业专家。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和学工管理人员配合评价工作的开展。
2、主要职责
评价工作小组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专业毕业要求及指标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教学副院长和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组织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的具体实施。
二、评价对象和评价周期
1、评价对象
学院各专业当前执行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及其分解指标点。
2、评价周期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周期,每2年开展一次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
三、评价主体
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主体涵盖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本专业在读学生及毕业生代表、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领域专家、用人单位、教育实践单位、认证专家、校外专家和学生家长代表等。调研对象要具有代表性,符合专业服务面向,覆盖面要全,样本数量符合统计学要求。
四、 评价方法
通过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综合判断毕业要求的合理性。
1、外部评价
本专业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领域专家、用人单位、教育实践单位、校外专家和学生家长代表等,以自查、反思、调研、咨询、问卷、访谈、座谈和交流等方式进行。
2、内部评价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专业教师和在校生等,以研讨、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3、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定性评价主要通过研讨、座谈会、电话访谈、走访等方式,听取各利益相关方对专业毕业要求的意见或建议;
定量评价主要是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各利益相关方对专业毕业要求的意见或建议。
调查的主要内容涉及: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然科学知识、数学专业知识、实践与研究开发能力、创新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管理能力和持续学习能力等方面。
对以上的内容按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合理性认同度分五档设置:A.非常认同;B.比较认同;C.一般认同;D.较不认同;E.非常不认同,在定量计算中分别等效为1.0;0.8;0.6;0.4;0.2。
调查问卷回收后,对本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的认同度取基于人数的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即:
毕业要求合理性的认同度=∑分值×相应人数/∑人数
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中每项毕业要求指标点主要由用人单位、往届毕业生、行业企业专家评判。其中,用人单位的认同度占每项综合认同度值的40%,往届毕业生的认同度占每项综合认同度值的40%,行业/企业专家的认同度占每项综合认同度值的20%。毕业要求整体认同度值取各要求认同度值的最低值。
综合专业内外部评价结果,形成符合行业发展的专业定位及社会人才需求报告,并进一步分析研究,最终形成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结果。
五、 评价内容
1、毕业要求的制定是否满足相关认证要求;
2、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是否合理;
3、分解指标点是否完全覆盖专业认证通用标准;
4、毕业要求是否能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5、毕业要求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等内容。
六、评价结果
学院评价工作小组要对通过不同评价方法获得的评价结果进行交叉对比、综合分析,形成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分析报告,要求分析报告完整、可追踪。
七、结果应用
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全体教师和相关部门反馈,用于修订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教学大纲等,作为专业配置师资和教学资源、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
专业结合评价结果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充分吸收、采纳评价结果中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确定修订方案。修订方案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备案。教务处通过后,方可调整专业毕业要求,并对专业毕业要求修订、人才培养过程性环节进行持续改进。
八、附则
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本细则如存在与学校有关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